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决好《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正式成果批准前的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用地规划管理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用地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武政2008[20]号)和市局要求,我中心配合规划处制定了《武汉市中心城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中心工作专班围绕着控规编制的技术要求和市局用地规划管理的控制要素,经过专题研究,确定了以用地性质、“五线”、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及建设强度等内容为核心要素进行控制的编制原则,按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对各类控制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且对我市中心城区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总则、依据、范围确定及任务下达、成果主要内容及成果形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程》于08年7月份开始在局属各规划编制单位内开始试行,对我局在过渡阶段规划编制工作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