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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条土地调控新政剑指囤地炒地
(发布时间:2010-03-12 点击次数:250次)     字体大小显示: 【大】 【中】 【小】

       继“国4条”、“国11条”等调控政策之后,国土部近日又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剑指高地价。昨日,武汉一些开发商分析,新政可谓“刀刀见血”,将从源头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新政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开发商拿地后10天内必须签合同,1个月内须缴纳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不得超过一年。
       此外,还将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发商应当在开工、竣工时向国土部门书面申报,核验合同约定内容。欠缴土地出让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对于这些新政,武汉中兴地产总经理陈海峰分析,提高保证金、限定付款时间,开发商违约代价更大,将抑制他们大规模囤地,增加市场供给,从源头稳定房价。
       武汉理工大学潘辰教授表示,19条土地调控新政,显示了中央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今后还可能对信贷、税收、商品房预售等出台相应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促使房价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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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房产证合一必要且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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